網站設定服務 轉址服務 計數器 留言版 討論區
適用範圍 轉址服務提供用戶將自己所申請的網域名稱轉向到您的我的網頁網站,英文、個人網域名稱皆可使用本項服務;中文及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目前暫不提供轉址服務,將來測試完成之後會開放各位客戶使用。
使用說明及步驟
沒有架設 DNS Server或DNS亦無委託他人代管 先至申請網域名稱的地方-->做DNS異動與查詢,將設定改為下面的設定方式。此種為主機型態的設定!! 指定某一提供 www 服務的子網域主機 IP 為 203.66.87.5
有自己架設 DNS Server 或 DNS 委託他人代管 只需在 DNS Server 上將您要用來轉址的網域名稱之 IP Address 設為 203.66.87.5 即可。
泛用型中文網域之用戶 請至網域名稱轉碼網頁查詢其網址之punycode。
再到「myweb首頁->網站資料修改」設定
=>此部分應與指定的 Domain Name Server/Host 欄位相同
等待 HiNet 將您的網域名稱對應至 203.66.87.5 ( 約一個小時 )。 可用 ping wwww.readme.idv.tw 方法測試是否已對應成功,如下圖: 表示已經設定完成且正確。
啟動瀏覽器輸入 http://www.readme.idv.tw 就可以看到了。
完成!
本項轉址服務僅提供網頁轉址,其他網路基本服務如 E-mail、DNS 等均不在本服務項目內,亦不提供 DNS 代管。
收費方式 本服務不收費,免費提供 HiNet 我的網頁 會員使用。
使用期間 申請設定完成後,若客戶之DNS(Host/IP)指定正確生效,立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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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 src="http://app.myweb.hinet.net/counter/citycounter.asp?uid=username&style=led&width=5"></Script> username 位置即填寫您在我的網頁的帳號。
Style 樣式 led odometer lcd speckled noisy cyan eggs halloween curly timex red orange chalk scoreboard neat beach electric fancy frozen handwriting oldstyle sf
width=0,1,2,3,4,5,6,7,8,9
程式碼:<Script src="http://app.myweb.hinet.net/counter/citycounter.asp?uid=a001&style=led"></Script>
程式碼:<Script src="http://app.myweb.hinet.net/counter/citycounter.asp?uid=a001&style=odometer&width=7"></Script>
在網頁中加入此行:
方法一、 <A href="http://app.myweb.hinet.net/guestbook/guestbook.asp?uid=username">留言版欲顯示字樣連結</A> username 位置即填寫您的帳號。
方法二、( 先進入觀看留言 ) <A href="http://app.myweb.hinet.net/guestbook/view.asp?uid=username">留言版欲顯示字樣連結</A> username 位置即填寫您的帳號。
自訂網頁背景圖案 <A href="http://app.myweb.hinet.net/guestbook/guestbook.asp?uid=username&BG=XXX.gif">留言版欲顯示字樣連結</A> username 位置即填寫您的帳號。 XXX.gif 此背景圖檔必須預先放置於您的網頁中(必須將檔案放在根目錄裡)。 不要背景圖 BG=no。
自訂網頁背景圖案 <A href="http://app.myweb.hinet.net/guestbook/guestbook.asp?uid=username&BG=no&BGC=rrggbb">留言版欲顯示字樣連結</A> username 位置即填寫您的帳號。 rrggbb 即為紅綠藍三色,例如:白色為 FFFFFF、黃色為 FFFF00。 1. 變更留言板設定值,必須重新啟動瀏覽器,設定值才有效。 2. 不要直接複製此版面之文字設定,應檢視您的原始檔與上面設定相同。
使用規定:
1. 每個留言板可以存放 500 筆留言,第 501 筆留言會自動取代第一筆留言。 2. 板主可以刪除或是永久保留某一筆留言,但留言總數(含永久保留)不超過 500 筆。 3. 例如:板主永久保留 500 筆留言,就沒有新留言可以進來。
參考畫面:
*請注意:下列程式碼,請自行在HTML裡打字輸入,不要用複製的方式copy到網頁中!!
在網頁中加入此行: <A href="http://app.myweb.hinet.net/discussboard/discuss.asp?uid=username">討論區欲顯示字樣連結</A> username 位置即填寫您的帳號。
使用規定: 1. 每個討論區一個月清除討論主題一次(不包含精華區文章),清除的內容,為三個月前的討論主題。 2. 板主可以刪除某一筆討論主題。 3. 板主可以永久保留一筆討論主題至精華區,但筆數不能超過500筆。 4. 板主可以自行設定顯示或是隱藏討論區描述。